這是個彎曲背謬的世代,人犯了罪不但不回轉離棄惡行,反而要將他們的行為合法化,把他們所做的事推到遺傳基因上,其實與遺傳沒有關係。以同性戀來說,極少數專家聲稱找到了同性戀基因,但經過其他科學家驗證後都駁斥了他們的理論。顏重剛博士擁有遺傳學博士和醫學博士學位,現在擔任美國加州奧蘭治(Orange)執業麻醉科專家,擁有三十多項發明專利在其名下,以下是他的說明:
遺傳學本來是可靠的科學,但可惜往往被誤用。某些遺傳基因的特徵或特性當然是先天性的,意味著沒有人可以加以改變(除非將來進行「基因改造」)。這些決定性的基因,例子很多:就如眼睛的顏色,血液中白紅分子,皮膚的色素。這類基因是較易研究及明白的。當來到人類行為的層次時,情況就複雜得多了。科學家從來沒有找到過一種影響某種行為的基因。過去曾有若干研究人員曾聲稱發現了促成「酗酒」、「噪狂症」及「精神分裂症」的基因,但後來被證明是錯誤的。所以,我們每當再聽到發現「影響行為基因」的聲稱時,無論所發表或改採用的科學方法是何等新潮,我們都要格外留神,以免受欺騙。
其實,任何人都不需要成為遺傳學家,就能明白同性戀不是由某種特別的「同性戀基因」的存在而引致。同性戀者是沒有兒女的,如果同性戀者跟正常性戀者有性關係而產下嬰兒,任何「同性戀基因」(如果有的話)都會在每一代被沖淡,最終完全消失;如果同性戀者繼續與同性戀伴侶性交,他們的基因在一代後就會消失。既然在任何族裔中都有一小部份同性戀者,可見這種行為的產生是與遺傳基因無關的。
羅馬書 1:27
男人也是如此,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,慾火攻心,彼此貪戀,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。
對於陷溺在罪中的人,我們不應該看不起他們、棄絕他們,以致它們灰心失望與社會隔絕,讓我們伸出手來幫助他們走出困境,離開罪惡的深淵,靠著神的大能,重新擁有一個正常、健康的生命。
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。